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如何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一起来看!
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
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
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
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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