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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时间:2022-07-18 作者:柯桥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方向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办公地点为杭州市区。主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国土空间治理、用途管制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承担浙江省重要空间战略研究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工作;为省政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利用和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向社会提供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规划实施评估监测预警、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在限定群体范围内进行,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5)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2年8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6日17时,填写报名表,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选聘 专业 姓名”)到邮箱zjatsphr@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开始至7月28日17时,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各岗位将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原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有关职务任命文件、业绩项目材料或成果奖励等。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考查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视情况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后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渠道公布:

1、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zj.gov.cn)“政务公开”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通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877732(省自然资源厅)。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北楼

咨询电话:0571-88890360(省空间规划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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